已有房地产估价机构新增资产资质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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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办理过程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2、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7、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与申报机构签订的由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股东是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免此材料);
8、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
9、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原工作注册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
10、申报机构本年度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11、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交纳社会保险的台帐(加盖社保局印章);
12、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3、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7
已有房地产估价机构新增资产资质怎么办理
办理过程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请表;2、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4、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7、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与申报机构签订的由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股东是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免此材料);8、专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9、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原工作注册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10、申报机构本年度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11、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交纳社会保险的台帐(加盖社保局印章);12、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3、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需要用到资产的股东吗
需要的亲
因为这是股东
需要通知和协商
也就是说现有的房地产资质新增资产资质也要哟玫瑰资产股东吗?不是说只需要用2个普通的人员就行吗
在的亲
不同的地区都是不一样的责任的
那是需要用到资产股东还是还是只用原来的房地产股东呢
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呢?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有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2、有企业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3、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董事会任命的专职经理;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少于300万元投资额的项目,注册资金应与公司投资的项目总投资额相同;超过300万元投资额的项目,公司可分期注资,首期注资不低于300万元;7、有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土地;8、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看第一点
2个以上的股东都可以是房估股东吗
可以的
那是需要把原来的人员从原公司解散出来最在备案到新的公司系统,对吧
只要是股东就可以进行办理
需要备案
备案后才是合格的
两者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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