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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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拟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和职业培训、就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贴、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总额的一半计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1
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一般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拟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和职业培训、就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贴、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总额的一半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外地户口领取失业金,要在工作单位所属的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带sfz和用工企业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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