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设立一个地级市与六个地区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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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那曲地区被撤销,建立那曲地级市。六个地区分别是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
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区现设6地1市,即: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71个县,1个县级市,1个县级区;140个镇,543个乡。
下面是关于各市(地区)简介:
1、拉萨市。拉萨,简称“拉”,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藏传佛教圣地。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海拔3650米,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拉萨河流经此,在南郊注入雅鲁藏布江。
2、日喀则市。日喀则,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西南部,西衔阿里地区、北靠那曲市、东邻拉萨市与山南市,外与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国接壤;南北地势较高,其间为藏南高原和雅鲁藏布江流域。2017年,日喀则市人口75万,辖1个市辖区和17个县。
3、山南市。山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冈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雅鲁藏布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北接西藏首府拉萨,西与日喀则毗邻,东与林芝相连,南与印度、不丹两国接壤,是西藏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山南拥有600多公里长的边界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是中国的西南边陲。
4、林芝市。林芝,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其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拉萨市、山南市相连,西连那曲市嘉黎县、东接昌都市,南部部分区域在藏南地区(印度占据)、缅甸国接壤,被称为西藏江南,有世界上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和世界第三深度的峡谷帕隆藏布大峡谷。
5、昌都市。昌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位于西藏东部,处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
6、那曲市。那曲,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西藏北部,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东西长约1156千米,南北宽约760千米,东连昌都市,西接阿里地区,南与拉萨市、林芝市为邻,北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省接壤。总面积369674平方千米。
7、阿里地区。阿里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区。元朝称纳里,明朝称俄力思。位于青藏高原北部——羌塘高原核心地带,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地区级行政区划,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地区之一,拥有独特的高原自然风貌。土地面积33.71万平方千米。
以上就是关于“西藏自治区设立一个地级市与六个地区分别是”问题的全部回答,西藏自治区自1965年9月1日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区现设6地1市,即: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71个县,1个县级市,1个县级区;140个镇,543个乡。
下面是关于各市(地区)简介:
1、拉萨市。拉萨,简称“拉”,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藏传佛教圣地。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海拔3650米,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拉萨河流经此,在南郊注入雅鲁藏布江。
2、日喀则市。日喀则,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西南部,西衔阿里地区、北靠那曲市、东邻拉萨市与山南市,外与尼泊尔、不丹、印度等国接壤;南北地势较高,其间为藏南高原和雅鲁藏布江流域。2017年,日喀则市人口75万,辖1个市辖区和17个县。
3、山南市。山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冈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雅鲁藏布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北接西藏首府拉萨,西与日喀则毗邻,东与林芝相连,南与印度、不丹两国接壤,是西藏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山南拥有600多公里长的边界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是中国的西南边陲。
4、林芝市。林芝,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位于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其西部和西南部分别与拉萨市、山南市相连,西连那曲市嘉黎县、东接昌都市,南部部分区域在藏南地区(印度占据)、缅甸国接壤,被称为西藏江南,有世界上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和世界第三深度的峡谷帕隆藏布大峡谷。
5、昌都市。昌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位于西藏东部,处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
6、那曲市。那曲,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地处西藏北部,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东西长约1156千米,南北宽约760千米,东连昌都市,西接阿里地区,南与拉萨市、林芝市为邻,北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青海省接壤。总面积369674平方千米。
7、阿里地区。阿里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区。元朝称纳里,明朝称俄力思。位于青藏高原北部——羌塘高原核心地带,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地区级行政区划,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地区之一,拥有独特的高原自然风貌。土地面积33.71万平方千米。
以上就是关于“西藏自治区设立一个地级市与六个地区分别是”问题的全部回答,西藏自治区自1965年9月1日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