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

赵明
2023-01-09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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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被辞退的原因。
1.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的,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利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况,而单位辞退的,那么单位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标准如下: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辞退劳动者的,应该根据以上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单位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与您签订合同的,需要自第二个月开始向您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这个双倍工资与辞退无关,是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的。
综上所述,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具体的辞退原因。但是如果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了,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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