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年审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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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驾驶证年审时间规定:B2驾驶证每年都要进行一次驾驶人审验,时间为当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在发证地车管所办理,但如果当个记分周期没有累计扣分记录的话,可以免于当个周期的审验。B2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但是,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2、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之内,应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按受审验。但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填写表格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3、也就是说,大型客货车驾照属于一年一审,如果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没有被扣分的话,就不需要参加年审。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时,应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一、b2驾照扣分新规
b2驾照扣分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b2驾照的持有人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到车管所办理年审;
2、只有交清了所有违章罚款,体检审核通过,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清空记分周期的记分;
3、如果超过了三个记分周期没有清空记分,就会吊销驾驶证。
二、b2驾驶证扣3分该如何处理?
B2驾驶证扣三分,如果不是“实习期”内,是不需要学习的,但是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去审证。解释如下: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文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的规定可知:B2是“大世裤型货车”的准驾车型代号。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4条的规定:“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塌笑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团返含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2、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之内,应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按受审验。但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填写表格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3、也就是说,大型客货车驾照属于一年一审,如果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没有被扣分的话,就不需要参加年审。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时,应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一、b2驾照扣分新规
b2驾照扣分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b2驾照的持有人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到车管所办理年审;
2、只有交清了所有违章罚款,体检审核通过,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清空记分周期的记分;
3、如果超过了三个记分周期没有清空记分,就会吊销驾驶证。
二、b2驾驶证扣3分该如何处理?
B2驾驶证扣三分,如果不是“实习期”内,是不需要学习的,但是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去审证。解释如下: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文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的规定可知:B2是“大世裤型货车”的准驾车型代号。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4条的规定:“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塌笑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团返含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