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该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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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要履行什么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详细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哪些行为是不当的
1、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的委托,以及解除委托的情形下,强行对某一物业小区进行管理;
3、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迫各业主按其收费标准缴费;
4、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下,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5、动辄停水停电,断暖断气,制造麻烦,强迫业主就范;
6、保安人员素质低下,在物业区内滥施淫威,侵犯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7、乱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8、物业公司阻扰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抵制。对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要履行什么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详细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哪些行为是不当的
1、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的委托,以及解除委托的情形下,强行对某一物业小区进行管理;
3、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迫各业主按其收费标准缴费;
4、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下,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5、动辄停水停电,断暖断气,制造麻烦,强迫业主就范;
6、保安人员素质低下,在物业区内滥施淫威,侵犯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7、乱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8、物业公司阻扰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抵制。对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