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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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国家在2015年就在法律中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目前国家还鼓励生三孩政策。
一、什么叫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原则上,法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再生育子女。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超生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二胎陪产假手续怎么走
起码需要出示孩子的出生证明。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生育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三、独生子女证今年能办吗
目前已经停办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一、什么叫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原则上,法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再生育子女。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超生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二胎陪产假手续怎么走
起码需要出示孩子的出生证明。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生育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三、独生子女证今年能办吗
目前已经停办了。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