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魏善庄规划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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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规划着眼于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大兴区“三区一门户”目标要求,立足于魏善庄镇建设成为功能相对完善、环境品质优良、配套水平较高的新市镇的总体定位,突出中轴引领、临空带动。魏善庄镇功能定位为生态文化融合、临空服务高效、城乡空间一体的特色新市镇,将构建“一轴一心、一主多点”的空间结构。在临空经济指引下,全镇将重点承接文化休闲、科技商务两个核心产业功能门类,发展花卉都市农业、传统文化体验、创新创意服务、航空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及业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着眼于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大兴区“三区一门户”目标要求,立足于魏善庄镇建设成为功能相对完善、环境品质优良、配套水平较高的新市镇的总体定位,突出中轴引领、临空带动。魏善庄镇功能定位为生态文化融合、临空服务高效、城乡空间一体的特色新市镇,将构建“一轴一心、一主多点”的空间结构。在临空经济指引下,全镇将重点承接文化休闲、科技商务两个核心产业功能门类,发展花卉都市农业、传统文化体验、创新创意服务、航空商务服务等相关产业及业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