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保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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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商业保险保的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而导致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等。商业保险主要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财产保险可分为车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险、船舶保险、责任险、农业保险等;人寿保险可分为定期人寿、终身人寿、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和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则可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险和护理保险等。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20
商业保险保的是什么
亲,您好!商业保险保的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而导致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赔偿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等。商业保险主要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财产保险可分为车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险、船舶保险、责任险、农业保险等;人寿保险可分为定期人寿、终身人寿、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和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则可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险和护理保险等。
亲,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的;(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