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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理方法如下:处理方式如下:1. 您丈夫可以起诉法院,请求与两个女儿脱离父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或者子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终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1)相互遗弃的;(2)相互虐待的;(3)其他导致父母与子女关系破裂的情形。您丈夫可以举证证明长时间未见面和未支付抚养费等情况,请求法院确认父女关系终止。2. 父女关系终止后,两个女儿将不再享有您丈夫的继承权和抚养权。但对于您丈夫现在已有的财产,如果没有在生前作出资产安排,两个女儿仍有可能提出继承请求。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您丈夫做好遗产继承方案。3. 您丈夫也不再对两个女儿负有抚养义务,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等经济支持。但如果两个女儿处于经济困难,仍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性经济救助。4. 您丈夫和两个女儿今后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产生重大变化,双方需要努力调整心态,尽量减少因此产生的矛盾与纠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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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现任丈夫有两个女儿,一个过户给他前妻,一个在他户口本上,然后小女儿每月500的抚养费!大女儿虽然跟他一个户口本,但是也跟着他前妻!一年多不个给抚养费了,大女儿也没管过!两个孩子叫了好多次也不过来!所以现在就是愿意跟他的两个女儿脱离父女关系!也就是说以后所有的的财产都和他的两个女儿都没有关系了!这个怎么处理!
脱离父女关系!就是想在公证处公证一下就是以后的啥都跟他两个女儿没关系了!就是有遗产就是都是现在妻子的或者现任妻子孩子的!
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所有的财产都是现任妻子的吗?跟他的两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建议是:要终止父女关系,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才可以正式生效。我们建议您丈夫先向法院起诉,提出请求终止父女关系的理由和证据。法院在审核请求并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将作出是否支持终止父女关系的裁定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处理方式如下:1. 您丈夫可以起诉法院,请求与两个女儿脱离父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或者子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终止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1)相互遗弃的;(2)相互虐待的;(3)其他导致父母与子女关系破裂的情形。您丈夫可以举证证明长时间未见面和未支付抚养费等情况,请求法院确认父女关系终止。2. 父女关系终止后,两个女儿将不再享有您丈夫的继承权和抚养权。但对于您丈夫现在已有的财产,如果没有在生前作出资产安排,两个女儿仍有可能提出继承请求。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您丈夫做好遗产继承方案。3. 您丈夫也不再对两个女儿负有抚养义务,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等经济支持。但如果两个女儿处于经济困难,仍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性经济救助。4. 您丈夫和两个女儿今后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产生重大变化,双方需要努力调整心态,尽量减少因此产生的矛盾与纠纷。
您好,对于您描述的情况,公证所有的财产属于现任妻子是一种可行的资产安排方式,可以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但并不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哟。
根据您的情况,我来给您分析下:1. 公证处的公证行为本质上属于证明行为,为保全取证提供便利。公证书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案情判定其法律效力。2. 如果未来发生继承纠纷,法院在判定遗产继承时,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法院将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如财产的实际取得和使用情况、相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如果公证书与实际情况不符,法院有可能不采信公证书。3. 现任妻子要主张全部财产属于自己,除公证外还需要采取其他措施以加强效力:1)与丈夫签订财产公证书对应的财产转让合同或赠与合同,明确财产所有权归属。2)将重要财产办理过户登记,如房产转移登记为现任妻子所有。3)修改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为现任妻子。 4)订立财产监护协议,约定财产管理和处分权属于现任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