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人社部69号文件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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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23
2012人社部69号文件补充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2012人社部69号文件补充规定是:按照人社部发【2012】69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期间,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人社部发(2012)69号通知是人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在其行政职权范围内,根据暂行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其第二部分第(六)项的内容,与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和第四十四条(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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