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5小时。公司说如果周六日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补休每周上六天,每天6.5小时,休一天属于标准工时吗?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可以理解为5天8小时吗?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规章制度对违纪职工扣工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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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劳动部印发 《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6条中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根据 “法不禁止则可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可依法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当劳动者超额完成定额时给予奖励,在劳动者没完成定额时,可酌情扣减工资,当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29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实际工作每周5天每天6.5小时。公司说如果周六日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补休每周上六天,每天6.5小时,休一天属于标准工时吗?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可以理解为5天8小时吗?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规章制度对违纪职工扣工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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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的工时工资主要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
我想问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就是5天8小时吗
请稍等,我查一下相关信息
你好,第三条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就是5天8小时吗,还是6天每天6.5小时休一天可以吗
请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
您好,这个根据劳动法,一周没有超过44小时,是可以的
因为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就是说每周6天,每天6.5小时也是标准工时,这个也可以是吗?那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怎样理解
是的,也是可以的,第三条就是说标准工时每天不超过八个小时,一般是8*5,就是40个小时。
我刚给你发的那个,就是说企业可以具体安排的
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就可以
还有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知道了,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扣减工资合法吗依据是什么
因为 “劳动部印发 《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6条中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根据 “法不禁止则可行”的原则,用人单位可依法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当劳动者超额完成定额时给予奖励,在劳动者没完成定额时,可酌情扣减工资,当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还有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设立“月综合奖或年终奖”,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采用十分制或百分制进行考核。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比例或不能享受奖励
请问还有疑问吗?
要是规章制度中直接规定违反制度条款扣减工资是否有效
这个公司规章,只要不是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
就是看公司制度条款本身是否有效。
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工资,这个属于剥夺个人财产要有法律依据是吗,
劳动法没规定,公司可以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在劳动者没完成定额时,可酌情扣减工资。
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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