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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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现年23岁的张先生大学毕业后,去年底就职于一家软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他考虑到只是临时就业,且自己较为年轻,当公司多次要求其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材料时,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辞。在公司向其说明未缴社保的潜在法律风险后,张先生出具证明,声明系个人原因放弃社保,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单位将社保费折成补贴支付。
二、案情分析签订放弃参加社保协议无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二、案情分析签订放弃参加社保协议无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