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GDP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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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5
税收与GDP的关系
亲,税收与GDP的关系如下: 一、GDP与税收的关系 促进税收增长主要有三个因素,即“自然性增长因素”、“管理性增长因素”、“政策性增长因素”。三个因素中“自然性增长因素”即经济发展和其隐含的效益对税收的支撑是基本的,经济增长因素在税收增长的诸多因素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由于两者核算范畴、计算方法的不同,导致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不是简单一一对应的关系。 (一)税收与GDP的核算范畴 GDP的核算方法有三种,即生产法、分配法和支出法。实际上这是从三个经济活动过程或环节核算经济活动总量:生产法是从生产环节计算生产过程的经济活动总量,分配法是从生产成果的分配环节计算经济活动总量,而支出法是从财富最终使用环节计算经济活动总量。从理论上讲,这三种方法从三个环节核算出来的经济活动总量应该是一致的,但税收却不是只在一个环节征收,复合税制下各个税种分布于上述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即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经济活动过程均有相应的税种。 1. 生产环节的税收与GDP的关系 由于各行业征收的税种不同,因此产业结构会影响税收收入。 2. 分配环节的税收与GDP的关系 在流转税和所得税叠加的税制结构下,只要经济发展的效益提高,税收增长就应该快于GDP增长,反之亦然。 3. 使用环节的税收和GDP的关系 从最终使用看,投资和进出口对税收增长产生很大影响。固定资本相对应的物质形态为固定资产,相应征收财产税性质的税收。GDP总量与生产法计算出来的总量理论上应当是相同的,但税收却又一次叠加了。在进出口环节,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关系比较复杂,存在增减两种因素。进口增加会同时导致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增加,出口增加会导致部分出口关税增加,但也导致出口退税增加。 (二)税基与GDP的关系 GDP与税收收入间的匹配性关系,大致对应于GDP与税基之间的匹配性关系。税基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或依据,不同税种的税基和GDP的相关程度不同。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与GDP核算中的增加值相对应;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对应着GDP核算中的“总产出”而非“增加值”;其他商品和劳务税和经济行为无直接关系,如车船购置税以使用的车船为征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的税基与转让次数有关,这些税收的征收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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