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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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学平险保险条例:第一,保险对象凡各类大、中专及职业专科在校能正常学习的学生,均可参与本保险。第二,保险时限和保险责任1、保险时限自保险人签发保单之日零时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之日24时止。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亡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个人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按份投保,每人每开学交保险费人民币贰拾圆整(¥20.00),在投保时按学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人身伤害医疗费5000元,个人家产1000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09
学平险保险条例
亲!学平险保险条例:第一,保险对象凡各类大、中专及职业专科在校能正常学习的学生,均可参与本保险。第二,保险时限和保险责任1、保险时限自保险人签发保单之日零时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之日24时止。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亡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个人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按份投保,每人每开学交保险费人民币贰拾圆整(¥20.00),在投保时按学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人身伤害医疗费5000元,个人家产1000元。
险外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和核污染;二、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及其违法犯罪行为;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四、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当中依法应当由第三者负责的部分;五、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和学校指定或同意的医院的住院食宿费和专业门诊费用(包括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六、公费医院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检查、治疗、材料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