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干一个月能走吗
展开全部
长期工干了一个月是可以走的,如果仍然属于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有急事需要离职怎么办?
(一)按时离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走人的,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那么就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的形式尽到通知的义务的,可以当然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即时离职
按照实际情况需要立马离职的,劳动者应该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你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劳动者在做离职决定的时候应该尽量考虑周全,给单位一个缓冲期。如果因为自己说走就走导致公司重大利益损失的,可能最后的赔偿数额就不止一个月的工资了。
二、劳动者离职应该提前几天告知原公司
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是属于合法的一种行为。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一、有急事需要离职怎么办?
(一)按时离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走人的,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那么就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的形式尽到通知的义务的,可以当然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即时离职
按照实际情况需要立马离职的,劳动者应该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你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劳动者在做离职决定的时候应该尽量考虑周全,给单位一个缓冲期。如果因为自己说走就走导致公司重大利益损失的,可能最后的赔偿数额就不止一个月的工资了。
二、劳动者离职应该提前几天告知原公司
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是属于合法的一种行为。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