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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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厂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一、正常经营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正常经营的企业拆迁的补偿费用通常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停产停业的损失由实际情况而定,是拆迁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一般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和搬迁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修复费用以及运输等费用。
二、工厂征地拆迁补偿有标准吗
工厂征地拆迁补偿有标准。工厂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的补偿、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以及搬迁的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都是纳入土地的使用权的赔偿范围。
三、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企业拆迁补偿成本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被拆迁的企业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停产停业的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损失和预计损失,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期间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理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等,根据拆迁政策收取的奖励费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正常经营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正常经营的企业拆迁的补偿费用通常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停产停业的损失由实际情况而定,是拆迁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一般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和搬迁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修复费用以及运输等费用。
二、工厂征地拆迁补偿有标准吗
工厂征地拆迁补偿有标准。工厂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的补偿、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以及搬迁的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都是纳入土地的使用权的赔偿范围。
三、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企业拆迁补偿成本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被拆迁的企业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停产停业的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损失和预计损失,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期间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理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等,根据拆迁政策收取的奖励费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