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江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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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社保中心企业征缴科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无需单位另行申报。以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为蓝本,对申报时超过21821元上限的人员重新启用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470元执行;按21821元申报的人员,缴费基数不做调整。11月份月度结算时按新基数结算,并对2022年1月至10月缴费基数差额补收,计入2022年11月份月结算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07
2022年镇江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2022年镇江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亲,社会保障险都是全国统一的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由原21821元调整为22470元。
江苏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70元。此次调整只涉及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缴费基数下限仍为4250元不变。
市社保中心企业征缴科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无需单位另行申报。以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为蓝本,对申报时超过21821元上限的人员重新启用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470元执行;按21821元申报的人员,缴费基数不做调整。11月份月度结算时按新基数结算,并对2022年1月至10月缴费基数差额补收,计入2022年11月份月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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