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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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11
QQ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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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愿。三)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使用欺骗手段,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为犯罪对待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我给你发一张聊天记录,你帮我看看吧
我不确定
那您发一下
那您发一下
没看到有什么问题
就是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骗子,我不知道青年志愿者加入需要绑定QQ号,还要我的密码
密码您不能随便给的
这个要密码肯定不正常,建议您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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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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