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开口费的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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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8
燃气开口费的国家规定
您好,天然气开口费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 设备购置补贴70%。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
2. 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3. “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开户一般指小区家庭用户,一般收费在2500-3500元(燃气行业惯例)左右,目前只有广东取消了开户费,但仍然要收取1500-2000元的安装费用。
开口费指的是在市政管道上开一个接口分支一条管道出来给商业及工业用户单独使用,一般收费在1万以上,根据管道的长短及管径而定。
天然气入户费已经取消,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