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早起八点上班,工厂通知五点半干活,这种加班是按照干活时间开始算加班还是从家里出来时间开始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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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亲,从开始干活的时间开始计算的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07
正常早起八点上班,工厂通知五点半干活,这种加班是按照干活时间开始算加班还是从家里出来时间开始算加班
您好亲,从开始干活的时间开始计算的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本来定的是双休,但是现在控制一个月只允许休息两到三天,每个月超出八十加班,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单位吗?
亲不用起诉,直接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行呢
找完劳动监察大队以后公司要是诚心挤兑人,领导有偏见咋办呢
起诉了影响更大呢
要是因为不让休班,这种加班,辞职不干了,可以要求补偿吗?
这种符合支付赔偿金 的范围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发的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也不给于补偿啊,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原因写上就是因为不让休班,每天加班平超过三个半小时这个理由也不给补偿吗?
亲,不是的,这种情况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导致解除合同
就是说按照我说的这样加班,上班,就算我主动辞职,我也有权利要求给我补偿对吗
亲当然有权利要求补偿的呢
这种情况公司没有下正式文件。就是龚院长在群里发的。聊天记录我都有保存。这样可以成为证据吗?
亲,当然可以成为证据呢截屏保存打印下来就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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