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劳务派遣工能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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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对此没有对劳务派遣工作出相关规定,能否转正只得依据用工单位的公司制度而决定。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原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现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要转正就必须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可能转正。
法律依据: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一、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在哪
(一)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1、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
2、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
1、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三)待遇不同
1、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2、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还不缴纳五险,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的。
法律依据: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一、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在哪
(一)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1、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
2、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
1、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三)待遇不同
1、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2、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还不缴纳五险,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