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意外险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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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意外险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冲突,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意外险是保自己的。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可能伤害到的就是自己和对方,对方的人身伤害,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来进行,而意外险是赔偿自己的,就是发生意外后,可以进行赔偿。
一、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从因果关系出发,同接触的交通事故一样认定责任。通过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接触与否并不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上可知,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是道路、主观上是过错或者意外、结果是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虽然接触行为没有发生,但是因为对方引起了交通事故的产生,也应当承担责任。
另外,即使不同意上一观点,也可以从法理的另一个角度:紧急避险进行分析。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交通事故是否会被扣分是根据要根据违反交规以及违法情况交规规定是否扣分来确定,跟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关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三、行人撞行人算交通事故吗
行人撞行人不算交通事故。如果产生纠纷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一旦双方在碰撞时造成的伤害,进而产生的民事纠纷,需各方人员通过协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交通事故至少一方应当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而行人之间在道路上通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能满足此要件,所以不能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一、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从因果关系出发,同接触的交通事故一样认定责任。通过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接触与否并不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上可知,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是道路、主观上是过错或者意外、结果是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虽然接触行为没有发生,但是因为对方引起了交通事故的产生,也应当承担责任。
另外,即使不同意上一观点,也可以从法理的另一个角度:紧急避险进行分析。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交通事故是否会被扣分是根据要根据违反交规以及违法情况交规规定是否扣分来确定,跟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必然的关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三、行人撞行人算交通事故吗
行人撞行人不算交通事故。如果产生纠纷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一旦双方在碰撞时造成的伤害,进而产生的民事纠纷,需各方人员通过协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交通事故至少一方应当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而行人之间在道路上通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能满足此要件,所以不能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