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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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交通等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2、代办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等,收取代办费用的合同。
一、旅游公司营业税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
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以下成本可以抵扣:
(一)、旅游企业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代付费用”从营业额中扣除,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替旅游者支付;
2、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合并营业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对“其他代付费用”的具体扣除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按下列范围扣除。具体包括: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费、陪同费(不包括随团导游和陪同人员的电话费、出团补贴)、保险费、机场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旅游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旅游公司纳税上也其他公司有很大的不一样,特别是营业税方面更加不一样。一般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的,但旅游公司不是这样的,是可以扣除替旅客支付的车费、门票费、住宿费、给其他旅游公司的费用后剩下部分缴纳营业税。
二、旅行社一般什么时候向游客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旅行社有违约行为,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5)其他补救措施。
三、旅行社全额退款条件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1、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交通等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2、代办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等,收取代办费用的合同。
一、旅游公司营业税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
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以下成本可以抵扣:
(一)、旅游企业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代付费用”从营业额中扣除,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替旅游者支付;
2、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合并营业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对“其他代付费用”的具体扣除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按下列范围扣除。具体包括: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费、陪同费(不包括随团导游和陪同人员的电话费、出团补贴)、保险费、机场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旅游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旅游公司纳税上也其他公司有很大的不一样,特别是营业税方面更加不一样。一般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的,但旅游公司不是这样的,是可以扣除替旅客支付的车费、门票费、住宿费、给其他旅游公司的费用后剩下部分缴纳营业税。
二、旅行社一般什么时候向游客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旅行社有违约行为,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5)其他补救措施。
三、旅行社全额退款条件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