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给总公司交管理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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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分公司给总公司交管理费是合法的哦。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的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0
分公司给总公司交管理费合法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问题,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如下:分公司给总公司交管理费是合法的哦。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的哦。
法律分析: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所以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如果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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