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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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8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6、特殊情况申请受理:
(1)、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由监护人代理申请,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2)、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贴的离异家庭(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离异满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6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34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区享受廉租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420元。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6、特殊情况申请受理:
(1)、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由监护人代理申请,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2)、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贴的离异家庭(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离异满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7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5元。武清区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225元。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8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6、特殊情况申请受理:
(1)、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由监护人代理申请,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2)、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贴的离异家庭(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离异满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廉租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6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34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区享受廉租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420元。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6、特殊情况申请受理:
(1)、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员{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由监护人代理申请,选择市场租房的,不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2)、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贴的离异家庭(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离异满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落户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补贴。
(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7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米使用面积15元。武清区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每月最低领取补贴为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