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购房资格最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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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昆山购房资格最新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昆山市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或集体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苏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外地家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昆山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指正常缴纳,不含补缴。
本地家庭:
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昆山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集体户籍居民:
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昆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执行购房政策时,苏州集体户籍等同于苏州本市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昆山市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或集体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苏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外地家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昆山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指正常缴纳,不含补缴。
本地家庭:
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昆山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集体户籍居民:
在苏州已拥有3套住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在昆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执行购房政策时,苏州集体户籍等同于苏州本市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