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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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所委托的中介机构是否有资质的;
2、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注意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
3、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一、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由于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所以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社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如核实对方的工作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向对方单位去电核实,不要有难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虑,须知一时疏忽会酿成巨额损失;了解对方的为人处事风格,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现职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如行政人员、组织机构、产品性能、合同履行情况),是否熟悉订立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否有恶意串通之嫌或诋毁其本单位信誉或负责人的情形,订合同切忌急于求成或因小恩小惠勉强签订,因为一旦合同不被代理人追认,合同的一切后果可能就由订立合同的经手人来承担。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指合同的内容、条款,形式要件指合同是否需要报批、公证、见证(签证)或出具确认书以及相关的签章是否准确、完整、合法。合同条款要注意关键条款是否讲清楚(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商榷、取舍应当取得双方负责人的意见。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或授权人)是否相符,现实中常有因一字之差而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也要注意订立的时间以及订立后还需要做的辅助工作,如交付定金、合同报批等。
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公证和见证时,一般都要求合同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书,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第二次审查,这样,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来了解自身无法获悉的信息。
二、中介帮装修卖房会有什么纠纷
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所谓优惠的一些利好条款,如果不清醒地认识到风险,盲目把房源交出去,可能房屋最后都会被抵押,或者房屋整个实际交易的节奏弱于预期,或者收房款不能及时拿到,诸如此类的风险都要求在实际的房屋委托出售、委托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个合同有所认识。同时,对一些中介机构资质、中介机构具体的业务能力应该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房屋委托买卖比较顺利,否则出现风险,最终还是对于房东自身不利。
三、怎么将房屋过户给抵押权人
基本上与二手房过户程序一样。只是是司法单方过户,不用双方一起办理。凭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都是要经过申请过户、测绘、交税、完税、出证等程序。
1、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2、调档: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3、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4、签约: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5、中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6、交款: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7、过户: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1、所委托的中介机构是否有资质的;
2、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注意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
3、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一、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由于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所以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社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如核实对方的工作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向对方单位去电核实,不要有难为情或不近人情的疑虑,须知一时疏忽会酿成巨额损失;了解对方的为人处事风格,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现职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如行政人员、组织机构、产品性能、合同履行情况),是否熟悉订立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否有恶意串通之嫌或诋毁其本单位信誉或负责人的情形,订合同切忌急于求成或因小恩小惠勉强签订,因为一旦合同不被代理人追认,合同的一切后果可能就由订立合同的经手人来承担。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指合同的内容、条款,形式要件指合同是否需要报批、公证、见证(签证)或出具确认书以及相关的签章是否准确、完整、合法。合同条款要注意关键条款是否讲清楚(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商榷、取舍应当取得双方负责人的意见。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或授权人)是否相符,现实中常有因一字之差而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也要注意订立的时间以及订立后还需要做的辅助工作,如交付定金、合同报批等。
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进行公证和见证时,一般都要求合同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书,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第二次审查,这样,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来了解自身无法获悉的信息。
二、中介帮装修卖房会有什么纠纷
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所谓优惠的一些利好条款,如果不清醒地认识到风险,盲目把房源交出去,可能房屋最后都会被抵押,或者房屋整个实际交易的节奏弱于预期,或者收房款不能及时拿到,诸如此类的风险都要求在实际的房屋委托出售、委托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个合同有所认识。同时,对一些中介机构资质、中介机构具体的业务能力应该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房屋委托买卖比较顺利,否则出现风险,最终还是对于房东自身不利。
三、怎么将房屋过户给抵押权人
基本上与二手房过户程序一样。只是是司法单方过户,不用双方一起办理。凭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都是要经过申请过户、测绘、交税、完税、出证等程序。
1、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2、调档: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3、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4、签约: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5、中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6、交款: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7、过户: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