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店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展开全部
一、开店怎么办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流程:
名称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第一步:到经营地所在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
第二步:到经营地所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步:到经营所在地公安局刻章
第四步:到当地组织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到此所有手续以全部办妥!
食品卫生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2、登记:办证科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对属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四、审查: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2、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办证科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
五、审批、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卫生监督机构(办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不上门领取的,由卫生监督所送达。
二、食品卫生许可证需申报材料及材料要求 新领证
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换证、复核
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4、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备案表原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册。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体检单位、培训单位;
6、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
7、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一年内)。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流程:
名称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第一步:到经营地所在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
第二步:到经营地所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步:到经营所在地公安局刻章
第四步:到当地组织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到此所有手续以全部办妥!
食品卫生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2、登记:办证科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对属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四、审查: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2、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办证科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
五、审批、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卫生监督机构(办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不上门领取的,由卫生监督所送达。
二、食品卫生许可证需申报材料及材料要求 新领证
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换证、复核
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4、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备案表原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册。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体检单位、培训单位;
6、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
7、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一年内)。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