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承训人员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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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2.严禁在学生军训中泄露军事秘密3.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严禁发生重要问题不及时上报或隐情不报5.严禁酗酒滋事和聚众赌博6.严禁在军训期间与受训学生发生恋爱关系7.严禁向受训学生发送任何方式骚扰信息8.严禁自由散漫和不假外出9.严禁仪容不整和不文明言行10.严禁向受训单位和学生索要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需要,配备和聘任相应数量的专职军事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学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和军队派遣军官应当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掌握军事教育理论,熟悉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的需要,配备和聘任相应数量的专职军事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学校教师正常的管理渠道。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和军队派遣军官应当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掌握军事教育理论,熟悉军事理论课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