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早餐店要办哪些手续
展开全部
早餐小吃店申请开业的过程,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审批的过程。登记审批过程有着完整的法定程序。从登记主管机关的角度看,登记审批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1、申请
符合规定的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应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从业人员的身份和经营目的、经营范围方式等。同时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字号名称(即店名)、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场所(即店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申请时应提交的证件有身份证明及经营场所证明。
2、受理
受理就是登记主管机关接受开业者开办店面的登记申请。登记主管机关的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从事的行业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初步了解,并同时做好咨询工作。
3、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审查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写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小吃店的登记事项与实际条件是否相符。
4、核准登记
主管机关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和核实,然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者。
5、发照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开店铺需要哪些手续
1、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4、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5、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办理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6、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携带资料: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章。办理地点是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7、办理消防批复,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1、申请
符合规定的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应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从业人员的身份和经营目的、经营范围方式等。同时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字号名称(即店名)、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场所(即店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申请时应提交的证件有身份证明及经营场所证明。
2、受理
受理就是登记主管机关接受开业者开办店面的登记申请。登记主管机关的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从事的行业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初步了解,并同时做好咨询工作。
3、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审查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写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小吃店的登记事项与实际条件是否相符。
4、核准登记
主管机关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和核实,然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者。
5、发照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开店铺需要哪些手续
1、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4、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5、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办理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6、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携带资料: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章。办理地点是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7、办理消防批复,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