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制度重新建构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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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亲~战国时期制度重新建构的内涵主要是将“天下一家”理念付诸于制度实践。将“天下一家”理念付诸制度实践的主要是战国法家,尤以商鞅为代表。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行变法,经济上“开阡陌”而废井田,通过变革社会经济基础,使国君权力直抵基层,而不再层层分散于卿大夫、士等阶层,用经济制度强化“一”的力度。在国家行政层面,商鞅制定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境内》),并且“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为秦统一六国以后将郡县制度推向全国奠定了基础。在官制方面,商鞅变法以军功爵制代替了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使得“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既是春秋以来“举贤才”社会思潮不断发展的结果,也使得统一国家的政治秩序获得了更加广泛、稳固的社会基础。春秋战国时期“天下一家”政治理念的发展及其制度实践,为秦汉大一统王朝的诞生奠定了历史基础。若借用王国维“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这句名言,我们也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巨变,亦是围绕制度的建构而展开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08
战国时期制度重新建构的内涵?
好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亲~战国时期制度重新建构的内涵主要是将“天下一家”理念付诸于制度实践。将“天下一家”理念付诸制度实践的主要是战国法家,尤以商鞅为代表。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行变法,经济上“开阡陌”而废井田,通过变革社会经济基础,使国君权力直抵基层,而不再层层分散于卿大夫、士等阶层,用经济制度强化“一”的力度。在国家行政层面,商鞅制定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境内》),并且“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为秦统一六国以后将郡县制度推向全国奠定了基础。在官制方面,商鞅变法以军功爵制代替了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使得“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既是春秋以来“举贤才”社会思潮不断发展的结果,也使得统一国家的政治秩序获得了更加广泛、稳固的社会基础。春秋战国时期“天下一家”政治理念的发展及其制度实践,为秦汉大一统王朝的诞生奠定了历史基础。若借用王国维“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这句名言,我们也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巨变,亦是围绕制度的建构而展开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先秦时期国家制度建构的核心是以王权为顶点的政治统一,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君主对王权的肆意滥用。相反,出于对君主以王权作恶的警惕,无论是理论建构还是制度实践,皆给予了充分注意,提出了限制性要求。其一,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取决于制度创设者本人是否遵守制度,这在西周时期主要体现在对天子之德的强调。东周以降,“制度的制定者要率先执行制度”的观点,发展成一整套君德规范。孔子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儒家强调君主率先垂范的作用,他们树立的圣王标杆有“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型)仁讲义,示民有常”(《礼记·礼运》)。所谓“示民有常”,意即执政者以自己恪守礼义,作为尊德守制的典范,以此垂范民众。儒家特别看重君主个人品德修养,谓“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礼记·大学》)。法家则主张法虽为君主所立,但立法者必须遵守法律,即“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韩非子·有度》)。若统治者率先触法,法律必然无法实施,正所谓“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韩非子》甚至提出了近似于近代法学理论中“恶法非法”的观念:“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韩非子·用人》)。其二,以制度约束君主言行。先秦时期有“师保”、“辅贰”之制。春秋时人说:“天生民而立之君……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左传》襄公十四年)“贰”(即卿佐)的职责,就是约束君主言行,防范君主任意违制。《周礼》有“师氏”之官,“掌以媺诏王”,即“告王以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