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
展开全部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其他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在办理上述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文书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如果上述债权文书未经公证,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关应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可以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人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已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债权文书,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书。
一、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债权人不打官司如何追债?
如今,讨债难成了债主们的共同苦衷。一场打官司打下来短则数月,长达一年,甚至还有数年的。那么债权人不通过打官司能否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
(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说明。
(三)请求人民调解
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因此,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也可以解决债务纠纷。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其他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在办理上述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文书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如果上述债权文书未经公证,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关应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可以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人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已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债权文书,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书。
一、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债权人不打官司如何追债?
如今,讨债难成了债主们的共同苦衷。一场打官司打下来短则数月,长达一年,甚至还有数年的。那么债权人不通过打官司能否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
(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说明。
(三)请求人民调解
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因此,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也可以解决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