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资金托管,如何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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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通过签订托管协议,将交易资金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的托管账户,由银行对资金进行监管。
2、银行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在相应的交易过户手续(如递件、完税等)完成后,将交易资金划转到卖方指定账户。
一、买房办理资金托管的具体流程
(一)无贷款的交易
1、签订买卖合同后,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买卖双方持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托管机构和交易双方各一份。
2、买方至托管银行缴纳托管资金
买方至托管银行交付托管资金,足额存入后,买方持存款凭证至托管机构。
托管机构确认托管资金全部到帐后,出具《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到帐证明》。
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持经过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机构开具的托管资金到帐证明及其它申请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权证》。登记机构受理后,要求买方应及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登记机构在出具的受理单上,应注明,申请方至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4、交易成功:付费领证取款
登记机构核准制证后,由托管机构代领房产证。
托管机构通知买卖双方共同到场,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交易托管资金支取收条》后:
(1)买方凭土地证,向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2)托管机构确认买方已取得双证后,开具转帐支票交卖方,由卖方至托管银行领取托管资金。
(二)需贷款的交易
1、签订买卖合同后,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买卖双方持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托管机构和买卖双方各一份。
2、买方至托管银行缴纳首付款,并向贷款行申请贷款
买方到托管银行指定网点缴纳首付款后,凭借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协议、首付款凭证及其它资料至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银行审批及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对买方贷款申请进行内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在签署相关借据及抵押合同后,将贷款发放至托管专户,并通知买方领取贷款凭证。
在合同中,应明确放贷帐户为托管机构专户中的买方虚拟子帐号,并将贷款相关凭证、合同由买方送至托管机构。
贷款凭证摘要中,应完整填写托管协议号及虚拟子帐号、资金性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否则托管机构作拒收退回处理。
4、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抵押登记
买方凭贷款凭证至托管机构,托管机构确认托管资金(含贷款)全部到帐后,向买方出具《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到帐证明》。
买卖双方持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资金到帐证明及其它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各项申请资料,一并申请办理《房屋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登记部门受理后,买方应及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交易成功:付费领证取款
经登记机构核准后,由托管机构代领房产证,有抵押贷款的,同时代领他项权证,并通知贷款银行领取他项权证。
托管机构通知买卖双方共同到场,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交易托管资金支取收条》后:
(1)买方凭交清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回单及土地证,向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2)托管机构确认买方已取得双证后,开具转帐支票交卖方,由卖方至托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托管资金。
2、银行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在相应的交易过户手续(如递件、完税等)完成后,将交易资金划转到卖方指定账户。
一、买房办理资金托管的具体流程
(一)无贷款的交易
1、签订买卖合同后,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买卖双方持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托管机构和交易双方各一份。
2、买方至托管银行缴纳托管资金
买方至托管银行交付托管资金,足额存入后,买方持存款凭证至托管机构。
托管机构确认托管资金全部到帐后,出具《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到帐证明》。
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持经过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机构开具的托管资金到帐证明及其它申请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权证》。登记机构受理后,要求买方应及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登记机构在出具的受理单上,应注明,申请方至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4、交易成功:付费领证取款
登记机构核准制证后,由托管机构代领房产证。
托管机构通知买卖双方共同到场,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交易托管资金支取收条》后:
(1)买方凭土地证,向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2)托管机构确认买方已取得双证后,开具转帐支票交卖方,由卖方至托管银行领取托管资金。
(二)需贷款的交易
1、签订买卖合同后,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买卖双方持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至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托管机构和买卖双方各一份。
2、买方至托管银行缴纳首付款,并向贷款行申请贷款
买方到托管银行指定网点缴纳首付款后,凭借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协议、首付款凭证及其它资料至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银行审批及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对买方贷款申请进行内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在签署相关借据及抵押合同后,将贷款发放至托管专户,并通知买方领取贷款凭证。
在合同中,应明确放贷帐户为托管机构专户中的买方虚拟子帐号,并将贷款相关凭证、合同由买方送至托管机构。
贷款凭证摘要中,应完整填写托管协议号及虚拟子帐号、资金性质(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否则托管机构作拒收退回处理。
4、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抵押登记
买方凭贷款凭证至托管机构,托管机构确认托管资金(含贷款)全部到帐后,向买方出具《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到帐证明》。
买卖双方持二手房买卖合同、托管资金到帐证明及其它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各项申请资料,一并申请办理《房屋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登记部门受理后,买方应及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交易成功:付费领证取款
经登记机构核准后,由托管机构代领房产证,有抵押贷款的,同时代领他项权证,并通知贷款银行领取他项权证。
托管机构通知买卖双方共同到场,买卖双方签署《二手房交易托管资金支取收条》后:
(1)买方凭交清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回单及土地证,向托管机构领取房产证;
(2)托管机构确认买方已取得双证后,开具转帐支票交卖方,由卖方至托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托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