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劳动纠纷吗

陈友联
2022-12-06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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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从立案开始起算,有一个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期间5天,送达后的答辩期间15天,收到答辩状有5天的期限将答辩状送达原告,(如果是公告送达,期限60天,答辩期限是一个月)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具体多长时间还要具体案件结合法院审判实际和当事人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仲裁受理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的程序如下:
1、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案一庭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3、案件审理/仲裁
(1)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2)先行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3)裁决:
进行仲裁应充分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进行庭审调查;最后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庭的裁决,一般只对争议标的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对属于经济赔偿或补偿的争议标的可作变更裁决,对其他标的可另行向当事人提出仲裁建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那么现在对于法院受理劳动纠纷吗,肯定受理啊。
4、结案与履行/效力
(1)结案: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履行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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