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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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14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法规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法规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应当依法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公务员本人及配偶所拥有的住房,股票投资基金、自然人股权投资基金、实体股份或者对外借款的数量和金额;营利性企业、企业形式的非营利性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出资或者投资;家庭成员有投资性财产、收入来源、其他财产及财产变动情况。公务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时,应当如实申报,不得隐瞒和虚报真实情况。上述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的申报,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本人盖章确认,并同时由本人办理入职登记时,及时报送有关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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