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公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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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开立需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企业财务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此外,股份制企业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银行对公账户开户所需资料:一、基本存款账户1.营业执照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5、非法人本人来开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6、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二、一般存款账户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营业执照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6、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三、专用存款账户财政资金需提供专门的财政批文,申请提现须人民银行核准。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营业执照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个体户有对公账户吗开了就有。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其中: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法律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