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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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24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1、由户主带着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去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2、其中需要另外立户的,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前往派出所;3、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可以当场办理;4、独立立户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要新立户地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在本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去新立户地址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立户。并且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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