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工作期间生病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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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自己本身的疾病与公司无关,可以自己去医院看看。如果与工作有关,比如工作量大的原因所致,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的,单位是不应该负责医疗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 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则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则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
2. 如果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则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则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0
员工工作期间生病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
如果自己本身的疾病与公司无关,可以自行前往医院就诊。但如果疾病与工作有关,例如由于工作量过大导致的,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是否负责医疗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职工生病是由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则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则应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他工伤待遇。
2. 若职工生病是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则应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按照以上相关劳动法规定来处理就可以了哦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