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4年买了一套房子,在办产权证时写的我本人,08年6月我再婚,17年我把以前的房子卖了从新买了一套,这次房本里写进了我爱人姓名,但是最近她提出离婚,房产她要一伴,行吗?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就会视为是赠与。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有明确的份额,那么就按这个份额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明确的份额,只写了共有两个字,会被视为共有的状态,一人一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12
我在04年买了一套房子,在办产权证时写的我本人,08年6月我再婚,17年我把以前的房子卖了从新买了一套,这次房本里写进了我爱人姓名,但是最近她提出离婚,房产她要一伴,行吗?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
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就会视为是赠与。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有明确的份额,那么就按这个份额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明确的份额,只写了共有两个字,会被视为共有的状态,一人一半。
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哦
很高兴这次为您解答!如果您对我以上针对性的回复觉得满意的话,可以给我一个赞,并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图文咨询关注,以便我这边为您持续定向进行解答哦。平台合作律师期待下一次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