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4年买了一套房子,在办产权证时写的我本人,08年6月我再婚,17年我把以前的房子卖了从新买了一套,这次房本里写进了我爱人姓名,但是最近她提出离婚,房产她要一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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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就会视为是赠与。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有明确的份额,那么就按这个份额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明确的份额,只写了共有两个字,会被视为共有的状态,一人一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12
我在04年买了一套房子,在办产权证时写的我本人,08年6月我再婚,17年我把以前的房子卖了从新买了一套,这次房本里写进了我爱人姓名,但是最近她提出离婚,房产她要一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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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就会视为是赠与。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有明确的份额,那么就按这个份额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明确的份额,只写了共有两个字,会被视为共有的状态,一人一半。
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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