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电网子公司和总公司待遇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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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你好,如果你是子公司的员工,那么跟总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具体的待遇标准,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而且,子公司的员工并不算做总公司的员工,只能是子公司的员工之一。
关于签订合同:
依据法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二)在订立合同时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6
北京国家电网子公司和总公司待遇一样吗
你好,如果你是子公司的员工,那么跟总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具体的待遇标准,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而且,子公司的员工并不算做总公司的员工,只能是子公司的员工之一。 关于签订合同: 依据法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
#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 一、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 **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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