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卫生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材料
展开全部
一、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健康证明复印件;
8、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二、办理卫生许可证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的选址和设计;
2、食品生产单位还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以及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标准,试产样品连续三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3、专业卫生管理人员;
4、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综上所述,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健康证明复印件;
8、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二、办理卫生许可证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的选址和设计;
2、食品生产单位还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以及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标准,试产样品连续三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3、专业卫生管理人员;
4、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综上所述,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已赞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