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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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属于自有房产,因为公租房是属于地方政府或者是单位所有的,所以他的产权不是你个人,你只有以低价租用的方式来居住。。
一、公租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公租房法院不会执行。公租房属于政府或其他组织所有,不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被执行人通常只有使用权,而法院强制执行是针对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二、公租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离婚后公租房是不能分割的,属于政府福利住房,其产权是属于政府的,不属于夫妻,因此只能对承租权进行分配,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三、房改购房是不是个人产权
房改房最开始是属于单位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票子。后来参加房改个人出钱购买产权发给产权证,所以房改房也属于个人产权。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商品房个人产权是一个性质。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一、公租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公租房法院不会执行。公租房属于政府或其他组织所有,不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被执行人通常只有使用权,而法院强制执行是针对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二、公租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离婚后公租房是不能分割的,属于政府福利住房,其产权是属于政府的,不属于夫妻,因此只能对承租权进行分配,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三、房改购房是不是个人产权
房改房最开始是属于单位产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票子。后来参加房改个人出钱购买产权发给产权证,所以房改房也属于个人产权。而且完全可以交易,跟商品房个人产权是一个性质。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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