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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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二手车,过户资料不可以少。私车过户给私人,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单位车过户给私人,汽车车主需开具单位表明、营业执照副本、驾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汽车车主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私人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私车过户给单位,汽车车主需预备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需开具单位表明及营业执照副本(过户车为小客车,单位需先到“定编办”办理定编手续);
(四)单位车过户给单位。双方需开具单位表明、营业执照副本;汽车车主需预备驾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双方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和申请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
(五)外籍免税进口汽车辆,需先到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带齐资料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一、车牌过户后原车牌可以保留多久
规定是车辆的持有人在持有车辆3年以上前提,办辆过户手续时候,可以申请保留6个月,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买其他车辆申请使用保留的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过户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二)单位车过户给私人,汽车车主需开具单位表明、营业执照副本、驾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汽车车主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私人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私车过户给单位,汽车车主需预备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需开具单位表明及营业执照副本(过户车为小客车,单位需先到“定编办”办理定编手续);
(四)单位车过户给单位。双方需开具单位表明、营业执照副本;汽车车主需预备驾驶证及复印件(过户车为小客车,双方需先到“定编办”办理解除和申请定编手续,外籍车除外);
(五)外籍免税进口汽车辆,需先到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带齐资料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一、车牌过户后原车牌可以保留多久
规定是车辆的持有人在持有车辆3年以上前提,办辆过户手续时候,可以申请保留6个月,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买其他车辆申请使用保留的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过户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