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算不算正式员工

李俐
2022-12-09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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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从试用期起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最有法律保障。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当然也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是没有保障的。
一、劳动者能不能辞职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当然可以辞职,辞职是劳动者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劳动者如果辞职的如果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培训,然后约定了服务期的,则此时劳动者不能随便辞职,如果在服务期未满之前辞职的,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二、试用期社保要交吗
试用期应当交纳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受法定的全部劳动保障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试用期是否会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通常在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通常等到劳动者成为正式员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仍然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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