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受的什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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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受的是当时一种极为残忍的刑罚——腐刑,受刑前必须把手脚像杀猪一样绑起来,然后用绳子捆到木架上,剥光了衣服,再一顿暴打。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心灵上的伤害,因为受了这种刑罚,就成了太监,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男子汉了。
在往后的岁月中,还必须面对世人无情的嘲笑和讥讽。对于出身官宦世家,饱读诗书的司马迁来说,这可真是一种奇耻大辱呀。腐刑又称为宫刑。
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
施宫刑的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
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