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公职人员给当事人说,帮你办的事情不在我单位,要找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我已经和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量了,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半推半就。当事人当即回应说,你给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做工作,该给打点的我都懂,给表示。第二天这名公职人员又给当事人说,办理你的事情需要给另外单位的两名工作人员各24000元。当事人给这名公职人员转账了48000元。一个多月后这名公职人员把48000元退还给了当事人。请问这名公职人员构成受贿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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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请问这名公职人员构成受贿罪了。对于构成受贿罪的行为只要受贿人收过钱不管有没有把钱退了受贿罪名都是成立的,但是根据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对于受贿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31
一名公职人员给当事人说,帮你办的事情不在我单位,要找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我已经和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量了,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半推半就。当事人当即回应说,你给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做工作,该给打点的我都懂,给表示。第二天这名公职人员又给当事人说,办理你的事情需要给另外单位的两名工作人员各24000元。当事人给这名公职人员转账了48000元。一个多月后这名公职人员把48000元退还给了当事人。请问这名公职人员构成受贿罪了吗?
亲、您好:请问这名公职人员构成受贿罪了。对于构成受贿罪的行为只要受贿人收过钱不管有没有把钱退了受贿罪名都是成立的,但是根据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对于受贿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亲、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这名公职人员利用的是职务上的便利,还是职权上的便利条件?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范围内的便利,与是否享有职权无关。刑法规定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均是以享有职权为前提的,没有职权就谈不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的,是受贿罪。这名公职人员说办理当事人的事情不在自己单位,需要找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这名公职人员利用的是职务上的便利还是职权上的便利条件?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的,是受贿罪。这名公职人员说办理当事人的事情不在自己单位,需要找另外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这名公职人员利用的是职务上的便利,还是职权上的便利条件?
这名公职人员利用的是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