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以一个人申请公租房,夫妻可以共同居住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摘要 您好,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9
夫妻双方以一个人申请公租房,夫妻可以共同居住吗?
夫妻双方以一个人申请公租房,夫妻可以共同居住,夫妻双方以一个人申请公租房只能申请单间配套,而且夫妻双方没有购买商品房或者婚内夫妻双方任中一人名下在主城没有房产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租房只允许房主居住,你们是夫妻,当然可以共同居住,合理合法。
你好我老公一个人审请的公租房,现在我老公去世了,但合同没有我的名字,那我可以继承租吗?
你是原租赁人的什么人与原租赁人是什么关系租赁的公房,不是个人财产,个人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不是遗产,所以不能完全适用继承。一般的,租赁公房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与其一个户口本且生前与之共同居住的家人继续承租而不是继承,但由谁承租,公房所属单位有决定权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因此,只要现在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可被推举作为新的租赁人与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但我老公户口已注销了,我跟他不是同一个户口本,那我以后可以继续住吗?租赁合同没有我的名字。
但我老公户口已注销了,我跟他不是同一个户口本,那我以后可以继续住吗?租赁合同没有我的名字。
我是他老婆
户口注销不是无效婚姻的情形,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您好,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
我们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
是可以的哦
你可以继续承租的,条件符合
但是我的户口不是和我老一个户口本,
可以的哦
你到时可以拿结婚证一起去
办理
拿去哪里问,那我以后可以继续住吗?我的户口本在农村。
你可以去房管局了解情况
一般是没什么问题,可以继续住的
已赞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