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暂估的成本,发票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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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0
去年暂估的成本,发票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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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暂估的成本,发票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怎么办**
您好!如果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六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 第十三条进一步指出,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进行相应处理。
从上述条款中我们可以明确:对于实际发生的支出在预缴时暂估的成本费用相关的税前扣除凭证,必须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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