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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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成婚的,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分手的话,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结了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的,分割的一般均分。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男方买房的,该房产的性质: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没有结婚买房可不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没有结婚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一旦使没有出资的一方成为产权人,则在售房时不仅需要取得该方的同意,而且在其要求分割房价款时,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支持其提出的财产分割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成婚的,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分手的话,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结了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的,分割的一般均分。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男方买房的,该房产的性质: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没有结婚买房可不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没有结婚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一旦使没有出资的一方成为产权人,则在售房时不仅需要取得该方的同意,而且在其要求分割房价款时,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支持其提出的财产分割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